對於這兩個人來說都是很無辜
起事者他本身有精神疾病,也不能怪他
而被傷害的人,也不知道精神疾病是什麼情況,才沒有去做預防
早在10多年前,我就提倡必須要坦白告訴病人的家屬
任何事都會出現兩面的情況
告訴病人家屬會出現1.病人的家人把病人排斥2.病人從此會被認同接受好的治療
我們都不應該替病人做出決定
以我爸爸的案例我就非常不同意不讓病人家屬知道
我爸爸生病到死亡,我完全不知道是死於什麼疾病
我詢問了醫生,醫生講一堆屁話,還是不跟我講到底是什麼病
我爸爸存款最少有10億,這10億的錢不夠治病嗎?
真的是求助無門
有錢沒地方花
回歸正題,(剛剛提到的是台灣的醫學處理方式必須改革)
我個人認為病人只有疾病問題,沒有什麼個資法問題
不應該把個資法這樣使用
病人有知道的權利
我們開始來探討屏東精神疾病事件
精神疾病爆發的情況區分很多種
有些人運氣好只是出現一點點的異常不方便而已
但有些人會出現完全沒有行為能力
也有些人出現在腦部失去思考力
以上種種的情況都屬於精神異常
無論是發作輕微還是嚴重都算是了
但輕微的人也可能會爆發出嚴重
疾病不能用賭博的方式
只要會出現就必須肯定
雖然只是偶爾也必須肯定就是疾病必須治療
想不想救就是病人的問題,但醫生必須診斷確定是了
醫生的責任工作在於診斷病情
病人的生活上的問題是立法委員的責任
但是醫生沒有坦白告訴全國人民,立法委員會評估錯誤
屏東精神疾病出現兩種聲音
一種聲音是要殺了精神疾病
另一種聲音是了解精神疾病的人
(精神疾病,我在2006年就發表會出現殺人,是我親眼見到,但當時沒有人要理會)
我在2005年經過朋友介紹一位中國大陸女孩
他可是北京大學的老師
但當時我完全不知道他有精神及疾病
我只是跟他講要回台灣,不讓我走,大陸這女孩完全失控,不知道從那裡來的刀
一直往我身上猛砍
他發作一次而已,平靜下來後,他跟一般人一樣完全看不出來,所以他沒有做治療
我自己的兒子可能也有輕微的爆發性
我的小兒子從小就與別人不太一樣,他媽媽非常害怕他就沒有要他
我小兒子是被社會局養大,在他回家後,我爸爸就是我小兒子他爺爺
特別去他住的地方關心他,然後我小兒子腦不好,亂交朋友,帶30多個朋友到家裡來
小兒子他爺爺講他2句話而已,哇!!!!!不得了,他的病情爆發(社會局的人都沒有告訴我,我小兒子會殺人的及疾病)
幸好當時我有跟著一起去看小兒子住的地方
我和大兒子兩個人就將小兒子抓起來,把他綁住
不然我爸爸就被小兒子殺死了
我非常生氣打電話質問社會局,我小兒子在你們社會局住了5年,這5年發生的情況為什麼沒有告訴我
我爸爸差點就被小兒子殺死了
社會局還硬凹說沒有,我非常擔心不敢接受小兒子在家住,就通知社會局過來處理
社會局委託民間機構收容1個月
民間機構的承辦人員差點也被我兒子殺死
打電話向我求救,快點把小孩帶回去
民間機構這個承辦人員就是個證人
後來接回家後,陸續向警察局報案最少有20次殺人
發生機率這麼大,我就不信在社會完全沒有發生過,簡直就是集體隱瞞
後來有一次我兒子發生車禍,他在社會局一起住的小朋友來看我小兒子
終於我知道我小兒子在社會局發生什麼事了,社會局真是可惡到極點
社會局也沒有送我小兒子去醫院治療
這位小朋友來醫院看我兒子,我就約他到醫院的餐廳聊天
詢問他一些他們在社會局居住的情況
這位小朋友說,我小兒子天天會打人,社會局的人每個人包括老師也被我小兒子打過
(社會局真會隱瞞)
然後這位小朋友又說,我小兒子好像生病,平常對人相當好,只是突然會打人
標準點型的精神疾病
我跟這位小朋友聊了將近10個多小時
已經完全知道我小兒子發生什麼事,得到什麼病
他不願意承認自己有病,也不願意去治療
因為他已經長大了有反抗的力氣
幸好我懂一些精神疾病的醫學
我第一步驟先將他扭曲的思想糾正過來,他在社會局長達5年的時間習慣,必須要糾正回來
我就準備了15個人左右,然後等他病情爆發
他跟我聊天時突然要發作了,手拿著安全帽,我早準備好了,媽的,我看到他手上拿安全帽,我就一腳踢過去將他踢倒,然後旁邊的人全部一起上,猛抽打我小兒子
打一次不夠,他還是會在爆發
我連續打了好幾次
(我小兒子這種情況叫腦部的思考出現問題,又長期沒有人敢反抗他阻止他,才導致他的思想出現兩種思想)
打到他的思想不敢在想殺人
讓我小兒子知道什麼是死亡
當時我刀子直接往他的脖子插下去
讓我小兒子的另一個思想有感到害怕
然後每天在重新教育他
教育他時身邊必須要有人,不然會被他殺了,他的第二個思想會起來反抗想殺人
神真的要幫助我,我小兒子又再一次發生車禍,他見到真正的死亡了
車禍撞到手腳全斷,是有接回去治療好了,但已經沒有力氣了
對方死亡
我上法院跟法官講一句話,你們想判就判依法處理,但我這個爸爸不願意賠償一毛,法官請你去找社會局,是社會局造成的
我在家都差點會被小兒子殺死的危機,抓進監獄我省心
後來判了6個月,因為我小兒子重傷手腳全斷就變成在家服刑
我想了想這樣不是辦法,就自己跟醫生商良,藥物開給我,我帶回家想辦法讓我兒子吃下去
我就把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放在他的飯裡面
但效果不是很好
已經沒辦法了,我小兒子長大了會去反抗治療
在社會局沒有治療錯過時間,我的資料都有坦白寫我本身有精神疾病,社會局的人不知道會遺傳的問題嗎?
以上是我親身體驗的經歷,可以讓一些政府人員參考
我家是能負的起生活費,其他人要靠自己的是非常慘的
重點的問題是
1.病人本身已經沒有賺錢能力,要拿什麼去治療(缺錢)
2.有些病人會反抗治療
單是這兩個問題沒有解決就一定會出現無辜的受害者
重點在於這兩個問題上,其他都不是問題,不要往其他方面去想,達不到效果
能解決這兩個問題就能救病人又能排除無辜的受害著
屏東又出現一個比較明顯的精神疾病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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