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不該要求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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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卡謬說:
「朝向高山頂的奮鬥本身就足以填滿一個人的心,薛西佛斯想必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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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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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不該要求人權?

文章cheei » 2017-10-28 9:14 星期六

我是一個強迫症患者,但我沒告訴任何人,只是有一次被某同事罵哭才跟對方坦承。


最近主管對我說,如果再犯一次錯,就叫我不要做現在的工作,但她覺得也沒其他工作適合我;其實聽起來應該是再犯一次錯就叫我不要做了。


但我想我在這裡快做3年了,如果主管要我離職,不是應該公司給資遣費嗎?我就跟那個知道我有強迫症的同事討論。


但我同事說,是我自己表現不好,不應該要資遣費,我問她說如果我那麼爛,為什麼要讓我做快3年呢?同事回答:公司佛心。


感覺聽起來合理,似乎又不合理,但我幾近被說服,因為不夠優秀,即使做3年也不該要資遣費,但這樣對嗎?內心又有疑惑。

我覺得要求一個人零錯誤率真的很難,我曾經弄錯,但自己都有馬上發現改正,但自己沒發現的1年大概一兩次,但同事說公司是要求這個區塊工作要0錯誤,只要錯一次就不要你做了,老實說我沒辦法保證自己之後不會再犯錯。


因為強迫症主管對我印象不好,但我已經盡心盡力努力的工作了,也很珍惜跟每個給我的工作機會,所以即使主管說話侮辱羞辱我,我也想說算了,畢竟我很感謝大家還讓我在這裡工作,雖然沒人知道我的症狀,但內心的自卑讓我想好好做這份工作,甚至單獨被主管留下來幫她洗衣服我也沒講甚麼。


但主管話已經講那麼白了,感覺自己工作似乎不保,我被辭退問資遣費真的不合理嗎?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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