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首94年精神科醫師_又要當第2次的白老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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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卡謬說:
「朝向高山頂的奮鬥本身就足以填滿一個人的心,薛西佛斯想必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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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首94年精神科醫師_又要當第2次的白老鼠了嗎?

文章s6351301 » 2013-09-24 12:51 星期二

剛去台大醫院北護分院看完精神科,原因是10月份要開始跟公司在法院開戰了.
自從7/5被公司惡意開除後,幾乎很少能安眠的,很常在半夜被驚醒.
我到醫院可以看診的科別當然很多,但要在短時間調整為正常作息我需要藥物的幫忙.
中藥調理費時,來不及10月在法院開戰,況且看醫師也是訴訟策略之一.

9/24今天我才一座下來,精神科劉醫師就直接跟我說:『你好久都沒來看診了,現在如何?』
我花5分鐘時間跟醫師講94/10月份一個月找4個精神醫師,最後從劉醫師手中開轉診單給湯醫師.
開轉診單目的
1.跟用心看診的劉醫師對他說謝謝,但這句謝謝我並不直接說,而是用轉診單間接說.
因為4個醫師裡面,只有劉醫師是我願意回去看第2次門診的其中一位醫師.
既然他自己親口問我:『所有醫師都是這樣作嗎?』我答:『不,只有你』
我相信此醫師應該知道這含意,很多事情說明白了就沒有那些意義存在了.
2.醫院等級不同,造就學習醫療體系剛成立的轉診制度使用.
3.讓湯醫師放心我會持續在他那就診,也確立他當主治醫師的人選.
4.讓自己能安心不用再漂泊於台北市去尋找精神科醫師到處去逛醫院了.

劉醫師問我,到湯醫師那後就診情況:
1.我只在湯醫師看門診密集3個月,吃藥應該是2-3個月,最後停藥是在醫師的允許下停藥.
看湯醫師應該算是短暫的緣份吧,只是這份情誼依然仍存,3個月7次門診,之後第8次就是半年後,後來就是1年及4年後了,之後就沒再回門診了,真的是很短暫得緣份.不過醫院緣份很短暫,但院外的情誼仍存在,畢竟我在一開始就不完全認同自己是一個病人,且如果已經不需要醫師角色存在就不應該出現在醫院門診浪費健保資源.如果只是想一年見一次面,反正拔毛症患者只要不戴假髮從一般外觀就可以知道康復的情況,這也是不用花錢也不用浪費醫療資源且又能達到見面目的,所以在醫院院外面也算是自我寮癒的一種吧,只是時間很長一轉眼4-5年就過去了.

2.做心理治療半年,但心理師曾對我說:『心理治療是不可能這麼短能見效,最好持續且能維持1-2年.』.
雖然我停藥跟湯醫師打賭:『堅持不吃要病會好,當然我當下很清楚,打得那個賭是跟自己而不是跟醫師,且我不能因為沒有去醫師那看診就又讓疾病自生自滅.』故,讀空大與旁聽師範大學心裡研究所是當後續的心理治療,不僅學習知識與技能且也能自醫.

3.故意測試復發後是否可以靠自己力量康復,測試成功.醫師問:{那你要花多久時間才能康復?}
答:『頭髮要留半年長度約3-5公分,1年才算是可以正常不用帶帽子恢復容貌.』
我續說:『除了故意測試外,還有2次真正復發,第一次是我妹結婚,她算是我心裡的依賴,另外一次是因為空大期中考的壓力.』醫師說『那這次打官司,你沒復發嗎?』我搖搖頭答:沒有,我反而比較擔心的是之前因為腸胃科所罹患的身心症,我擔心打官司會因為過度激動舊病復發.

其實,今天我可以選擇不去精神尻醫師那開藥,但這是我準備拿來當訴訟策略其中一項,且對於自己也有好處.或許又像94年當時的自己吧,又要把自己當白老鼠一樣,也許吃完這些藥物還能寫出另外一首詩呢..
或許,沒有當時故意的打賭成為口頭契約,就不會有現在的我,不管未來是否當心理師我不會忘了這幾年在精神科領域的經歷與故事.時間拖得很長,當心理師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10月份開戰完後,準備收心準備國家考試了,去考司法院的心理輔導員以及心理研究所考試吧.
想當心理師最難過得就是渭河藥成為一個助人者這一個題目,助人的能力只要你在此行業沈浸1-2年以上自然都會知道與瞭解.但助人的心與踏入此航後要看見的現實工作職場生涯是否我能接受,這也將考驗著我是否該轉行與面對未來工作壓力調適的重要考量因素,....

很多事情是必須講究天地人合一,因緣巧合才能促就心願達成.
這就是為什麼我堅持法扶律師要跟公司開戰千萬不能心急...
因為打確認雇傭關係存在,只要是此官司有把握拖月久對自己試閱有利
而打支付資遣費官司,就應該速戰速決必面自己在此官司中損傷過重無法即時找到下一個合意的工作.
現在跳到法律的世界裡,卻是用著心理學的專長在使用訴訟策略阿.
最後由 s6351301 於 2013-09-24 17:04 星期二 編輯,總共編輯了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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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再回首94年精神科醫師_又要當第2次的白老鼠了嗎?

文章善財童子 » 2013-09-24 16:52 星期二

加油~加油~柑芭爹!

妳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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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再回首94年精神科醫師_又要當第2次的白老鼠了嗎?

文章s6351301 » 2013-09-25 12:56 星期三

昨天吃了半顆的立舒錠,作用是舒緩焦慮/肌肉鬆弛.
一開始感覺沒什麼效果,到半夜1點多還是睡不著.
可能累了,睡著了,結果半夜又在做惡夢了.
不過情況友好一些,今天終於準時起床了.
反正吃要是藥調整作息,希望會有效.
今天吃一顆看看,半顆沒什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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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再回首94年精神科醫師_又要當第2次的白老鼠了嗎?

文章s6351301 » 2013-09-29 14:45 星期天

去問補習班,才知道司法院心測員/心輔員只有招考一年,第2年以後全由約聘方式.
準備考司法院的家事調查官,他的專長是社工+心理+法律這剛好是我最近幾年讀得專長..
藥物吃起來感覺有效了,半顆太少了,至少要一顆....
反正,起訴狀裡面會要求公司精神賠償,不管是否成立,這都是訴訟策略之一.
看病有什麼好處呢?
1.身體機能恢復正常狀態,短時間吃藥,直到律師接手我可以安心後就會停藥.
2.當作訴訟策略之一,好好修理這壞公司,讓老闆以後不敢輕言亂開除員工.
3.明年綜所稅可以抵扣...
4.回去看看醫師,把醫好拔毛症經驗跟醫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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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適合律師就如同病患找適合自己在未來的道路上一起共舞的心理師一般

文章s6351301 » 2013-10-13 20:49 星期天

老師:
同樣都是面對官司與學習法律專業,但不同的是兩邊得出發點與立場完全大不同.
保險官司是明知道過程所需耗費很高,也為了學習專業來增強自己的能力.
但法扶會全額補助勞資關係官司卻是相反,公司明知道一定會打輸卻故意濫用雇主職權.
主要原因是因為公司最近的官司要支付龐大的訴訟費用一百多萬元.
我在離職前,集團的財務長已經跟我說明他很快就會離職,因以他人脈已向銀行貸款不到.
公司其實明知道打官司會輸,但卻還是偏要逼員工跟他打官司最主要理由是因為拖延時間.
還有賭運氣看員工是否會怕打官司而自己退縮,不敢爭取自己該有的利益.
離職後一週看完所有公司判決書跟勞資糾紛有關,得到一個結論,公司10場敗9場.
而輸的那一場是因為員工真的有做壞事,在職時就已經留下證據,所以打輸.
當時我有在想,如果今天我是公司法務,我是否可以分析利弊得失,讓雇主只要支付資遣費.
因為我的資遣費10萬約我3-4個月薪水,這是公司損失最少且員工較不會報復.
但很可惜,劇情剛好顛倒,我在離職前101年還拿自己一半的特休假去參加資訊展覽幫公司解決問題
以及主動積極與主管討論專案測試系統的事情.這些我都沒有跟公司支付薪水,
所以我決得很難過,為什麼雇主要這樣無情對待員工,連給員工解釋一次的機會都沒有.

以下判決書就是公司打贏官司所要負擔的費用,再加上還有其他收購公司賠償費用,公司財務很難週轉,這就是為什麼寧願跟我打官司也不支付資遣費的主因.我在看判決書不僅是用法律專業,更重要的是用心理學專業在分析判決書的案情.我嘗試去瞭解訴訟背後雇主真正的人格特質,一般官司是半贏半輸,如果打輸機率超過7成以上,只有2種解釋,一是故意打官司,二是沒有能力打官司.而勞資糾紛歷史資料告訴我,公司之所以會輸不是聘請的律師沒有能力打官司,而是雇主故意挑戰公權力連縣市政府都跟他對打時且還1-3審打完輸了還要到再審也輸才肯付錢,這表示真正訴訟的那一個雇主經營者心態是我寧願跟你打官司也絕對不拿錢出來.那時候我還用『東方不敗』名言「寧願我負人,不讓人負我」來形容雇主的人格特質.

如電影『全民目擊』如果辦護律師與檢察官沒有運用心理學能力去質疑這富豪平時為人處事態度,相信這場官司劇情在一般律師手裡只會演到司機當替罪羔羊就結案了.最多出第二集,說明多年以後這位司機老婆也得了絕症良心發現為了彌補這司機而自首說明自己只是跟富豪套好招讓整個劇情大翻轉.結果,導演是把兩部影集濃縮成一部拍攝所以看起來劇情很像駭客任務的感覺.之所以會把富豪也變成兇手,其實導演最主要的手法是要講心理學專業童年成長經驗成為信念的『腳本=劇本=我會死在龍背牆後=父親的慈愛』.而解開這一連串戲劇的關鍵密碼,其實就是心理學派佛洛伊德提倡的心理分析.我本來以為法律跟心理學沒有關係,但後來看了『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這本書,才知道律師原來也要當心理師去安撫與指引委託人.

這影片也有討論道法律倫理的議題,全世界任何國家的任何律師都不可以做出對當事人不利的事情.就算是委託人拿違法證據給律師,律師也絕對不能直接拿這些證據去舉發.(電影-魔鬼代言人就是因為這樣,最後結局才自請不為當事者辯護.)在辯護律師說:不會感情用事,我在買一個籌碼,.....助手說:無論你在怎麼討厭他(富豪),畢竟他是我們的當事人,他是我們的老闆,我們是律師.辯護律師很憤怒的說:不要再提那個雜種了,他根本不配做任何人的父親......這兩句話在心理學得角度有兩種含意1.個人主觀意識已超越客觀當律師的專業2.此律師自己有相關這方面童年創傷或陰影導致他對富商的投射.==>這跟心理諮商師一樣,如果有督導確定會轉介個案.

我自己法扶會第一任律師就是因為法律倫理議題,我把他換了.一個是他在勞動局做公益法律諮詢時私底下給我他律師事務所電話,後來我才知道這樣是違規的.會找他並不是我對他的信任,而是我想知道不遵守倫理的律師還會有什麼對待委託人.結果真的遇到了,第一次見面時就說他不喜歡我,如果我不相信他就要求我自己更換律師;私人的印章要留在他那以方便他送書狀.

之後起訴狀寫完後,找我去更正也再次說不喜歡我.到高等法院旁聽第三次又說不喜歡我問東問西的個性.最後,我決定跟法扶會說明,也要求更換律師.當然整體評估原因事是來自我個人因素(我跟法扶會說明我董一點法律專業,這也會是有相同能力的人在處理案情有不同的作法,所以我跟委任律師起衝突是很正常的.)....我也從這位律師身上學到,其實跟律師配合就好像一個病人在找他適合的心理治療師一樣.如果個性不適合不能在同一件事上有默契一起共舞,那勢必兩個人在一起是相互抵銷能力相互牽絆.故,真的是要找一位適合自己的律師很難,就如94年我的精神科醫師說得:『在台灣能找到適合我的醫師,少之又少.』所以,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我的個性不適合當學徒被人指導,適合當一個領悟者只要找一個顧問來配合就好.......=>某種程度來說,空大的資源也是我的顧問.

現在看精神科,是因為需求與需要.因為認知失調,對公司額外付出這麼多卻得到公司無情對待.這時候就會想起社會心理學:費斯汀格(Leon Festinger )的認知失調實驗:『 一直重複單調無聊工作導致受試者非常消極,但最後要跟後面的人說這實驗非常有趣,且兩組實驗一組拿1美元另一組拿20美元.結果是拿1美元那組人員會很積極與很真誠說明這是有趣的事情。主要原因是認知失調,本來就知道很單調卻要說成有趣且報酬卻如此低完全沒有誘因來支撐現實;所以會很真實去說謊話以平衡自己心理的認知失調或者也可以稱呼為另外一種報復。』我跟公司勞資糾紛的官司跟保險公司不一樣就是因為因果關係的失調才會導致我需要吃藥,其實吃藥也是訴訟策略之一.如果公司沒有對我說要提起法律不當的起訴名義,那這樣就沒有證據,現在有證據了當然要安一個罪名(精神賠償)給公司才能平衡認知失調.就如電影『全民目擊』這位富豪爸爸...之所以願意為女兒做這麼多事情,其實在心理深處跟第一任老婆的死與自己疏於當父親角色應該脫離不了關係,因為愧疚才會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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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再回首94年精神科醫師_又要當第2次的白老鼠了嗎?

文章s6351301 » 2013-11-06 21:19 星期三

11/5(二)第3次精神科門診,結果進去到出來不到五分鐘.
又是跟醫師報告最近官司的近況,而且自己要把話題啦回到跟藥物有關的事情.
這樣醫師才能知道藥效與是否要調整用藥....
難怪那時候我跟湯醫師門診時,才會不知不覺搶了醫師的工作.
跟醫師討論心理治療的事情,台大醫院要看心理治療需要自費自己去掛號.
目前因為松得院區是精神科專門教學醫院,還可以遊醫師轉診到心理治療,
一般醫院等待心理治療人數太多但實際工作人數心裡失太少,所以一般都採用自己去掛號預約了.
嗯,如果我有需要跟心理師聊聊,再去看湯醫師門診好了,反正也有互動經驗了.

我跟現在精神科醫師沒有像94年湯醫師那時後的醫療那麼有趣了,真的只是很單純看病拿藥.
自己會主動報告進度與近況,順便詢問醫師的意見.
所以,看病很快3分鐘就結束,沒需要改變用藥的話,1-2分終究可以出來了.
就像骨科門診醫師,看病3年以上了,他都知道我只是去拿藥片沒有需要門診問診.
所以拿藥就很快....跟醫師沒有什麼需要互動...而醫師也知道我來的目的...且還會掀開好藥單喔...
還是跟湯醫師的故事比較有趣.....難怪會很想念湯醫師...

這星期六空大期中考,這學期讀『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公平交易法』.
我想法律的科目,就沒位置寫精神科或心理學得故事了....
強迫症專區~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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